文章 沒有什麼比熱情更重要了。無論你想做什麼,就帶著熱情去做!

「熱情」能使一個平凡無奇、甚至被大家不看好的人,在某個領域綻放最耀眼的光芒!

「有田老師,我覺得我的工作有夠無聊,我好痛苦啊,怎麼辦?」 

「有田老師,我對現在的工作的一點熱情都沒有,怎麼辦?該離職嗎?」 

「有田老師,我想要做我喜歡的工作,但我沒有經驗,怎麼辦?會有人要我嗎?」

「有田老師,我想要做我喜歡的工作,但我怕賺的錢無法養活自己!」

「有田老師,我到底要做喜歡又沒錢賺的工作,還是做比較賺錢的工作?」

究竟做喜歡卻沒錢賺的工作,還是做不喜歡但比較賺錢的工作? 究竟要何去何從?

我看過一份報導這樣說:美國一項針對研究18-25歲青年的研究指出,有 81% 的青年認為生命首要或次要目標是成為「百萬富翁」;但卻沒有一個已經成為「百萬、千萬甚至億萬富翁」的人,把「金錢」當作生命的首要目標!

據了解,「全球暢銷小說作家」J.K. 羅琳並非先設定了「成為暢銷小說作家」後才寫出哈利波特,而只是單純的喜歡寫故事所帶來的樂趣,並希望透過寫作「賺取足夠的生活費」好讓她繼續寫作,由此看來,答案就非常的明顯了!

我們通常只會見人生勝利組努力後的成果,卻從未參與他們在功成名就之前的努力;如果去檢視他們走進成功大門的經歷與心境,我們可以清楚看到,「金錢」從不是這些成功人士最初所追尋的人生目標!

我發現,人生勝利組所以成功,他們追隨的是興趣與熱忱、而不是一般的社會價值所尊崇的金錢與權力!也就是說,人生勝利組都非常熱愛自己的工作,並對自己的工作保有極大的熱忱!

還記得我從軍中退伍之後,對自己的前途感到很迷惘,對未來更沒有自信。後來很幸運被知名外商公司看上,招聘到公司負責法務工作,在第一份工作的半年當中,因為我是部門內少數的男孩,所以工作內容除了要寫大量的存證信函和訴狀以外,出外跟人催帳、到地政事務所查資料、到戶政事務所調資料、跑法院出庭、買文具、跑腿、勞動工都是我一手包辦。 

有許多同事都會認為:「這不是我該做的事情!」但對我來說,那時候有這一份工作就非常謝天謝地了,所以開始心甘情願做許多一般人不喜歡做的事情,也不知不覺和其他部門,甚至是門口守衛,櫃檯的女士都很熟識,所以在許多時候這些人脈與關係都可以在適當的時候派上用場。

在第一份工作中,我真的「一開始」就非常喜歡做法務工作嗎?沒有,我甚至跑過許多公務單位機關,以及和許多無良的債務人較量之後才知道的,但這段時間內我不斷地學習、受挫、請益、失敗,在這些經驗之後,才慢慢找到我自己的熱情與長項。

簡單說,真正的熱情不是用口說出來的,是透過多次失敗和挫折的考驗下,還可以持續往前走的,才是真正的「熱情」,所以我認為,給自己的熱情一些時間來培養,先提升自己溺商指數和耐挫力,讓自己的熱情有接受失敗的空間。

如果你是社會人士,請盡量給自己多一點的時間嘗試,如果你30歲,努力嘗試2年,你才32歲 ; 如果你32歲,努力嘗試2年,你才34歲 ; 如果你34歲,努力嘗試2年,你才36歲 ; 如果你40歲,努力嘗試2年,你才42歲。在靈魂離開肉體以前的嘗試,永遠都不遲。我們的生命有限,不要把時間浪費在枯燥無聊的日子裡,別被負面消極親友的咒語給影響,也不要被社會的教條給綁架,不要讓別人的聲音掩蓋你純淨的心聲。

你知道嗎?尋找一個我們的熱情所在,作為這一生志業,就像尋找好伴侶一樣,有時我們就必須經歷過無數次無聊又感到不自在的約會,才會遇到那個對的人吧!

我為了從事自己所熱愛的工作,如演講和寫作,經常會遇到一些令我倒胃口、卻非處理不可的事物,我應對的方法很簡單:確保我熱愛的工作內容,佔生命的 80%,而那些不喜歡的部分佔 20%!

有時候, 老天爺會用鐵鎚重擊你的頭,但不要失去信心,唯一讓我們繼續走下去的理由就是「我熱愛我所做的事」,做些有價值的事、幫助別人的事!如果你尚未找到這些事,持續找、別停歇,竭盡心力,當你找到時你就會知道。

結語:唯一最重要的工作,就是貢獻自己所長

我們可以做些有價值的事、幫助別人的事,藉以幫助我們點燃熱情一把火炬。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自己有熱情的事情,且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把熱情當職業,但是幾乎每個人都可以做些有價值的事、幫助別人的事,我給大家建議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式,就是在職業生涯的第一年,搞清楚自己可以貢獻什麼,並發展有用的、彈性的技能,讓自己可以在比較好的位子上發揮所長。


與其建議年輕人追隨自己的「熱情」,或是找薪水高的工作,我要告訴大家趕緊尋找有價值的工作去嘗試,如此我們也能夠期待一個更快樂、更有正能量的社會,甚至一個運作更好的經濟模式。

作者/主辦 林有田博士 簡述

 林有田博士
了解自己,才能踏出成功的第一步

圖片/資料引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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